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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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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

执戈者 发表于 2025-8-18 16:20:45 浏览:  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我是清,4年前我20岁。在一所职业学校里进行大学专科的课程。我是南方人。确切来说是西南。因为这一个字的差异,注定我没有正综江南女子长得柔美。 
  有人在网上问我:你是什么地方的? 
  我说,我来自南方。 
  那你一定长得很娇小了。他们如是说。 
  我不知道娇小的定义是什么。如果指身高不够尺码,或是四肢短细的话,那我决对排不到娇小一列去。 
  我1米67,体重54公斤。我学的专业是民用航空。 
  在学校里担任文学社社长,这并不是我梦寐以求的一个职务。相反有些厌弃。社里没有几个人真的喜欢文学,有的连最基本的文学常识也没有。 
  比如说这样一个问题:“史记的作者是谁?”有七成以上的人会告诉你是司马光。大家都记住了这位砸缸的英雄。这要感谢过世的赵丽蓉老师。她的台词中有一句“司马缸砸光”,流传很广,光芒绝对掩过那位历经数年,呕心沥血创作《史记》的司马迁老大人。 
  我为此感到羞耻。但在这样一个没有丝毫文化氛围的学校里。我只能沉默。我还能说什么呢?生活将你定格在了这里,你只能让自己脱胎换骨后去适应。 
  那一次,在冰咖啡,我对蓝说:我想写作,放掉一切,完完全全投入的写作。 
  蓝笑笑:你觉得自己可以吗? 
  是的,她问得好,我可以吗?我可以放弃每月几千块工资的工作,去做一个没有任何稳定物质保证的写手吗? 
  我知道自己的想法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有时我会趴在桌子上尖声的大叫,然后像动物一样抽泣痛哭。 
  这个世界太大,上帝无法完成每一个人的梦想。我是一个平凡得起不了一丝波澜的女子。上帝看不到我,我太渺小。 
  几天后,我经历了一次航空公司的面试。 
  主持面式的人是那个航空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一个中年的女人,穿着浅蓝色的职业套装,带一幅金丝眼睁,眼神很锐利。 
  大家被编成了5个组。依次上去。 
  我在第2组。 

  当里面的人叫我的名字时,我正抱着一本杜拉斯的小说,读得投入。小说的名字很符合杜拉斯的特点。《夏日夜晚十点半》。被特定的某个时段,上演的一幕情杀的场景。 
  我应了一声,然后放下小说。朝前台走过去。 
  除了那位“主考官”外,旁边还坐了四五位“监考”的。那阵式让我想起了法院审理犯人的时侯,就是这样几个人高高在上,一个人低低在下。而且气氛也差不了多少。 
  我发现自己的心脏跳得很厉害。 
  然后,我听到那个中年女人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给你一百元钱,你会拿来做什么?“场下一片哗然。这不是考小学生的问题吗?下面有人小声议论着。 
  我说:我会买一大堆好吃的。 
  话音刚落,底下开始哄堂大笑。 
  “主考官”也笑了。她说:为什么?你没想过用它来买些书或是音乐来听吗? 
  “看书和听音乐己经成了一种习惯。就像别人把吃当成一种习惯一样。意外所得不需要花在日常习惯所做的事上。”“那吃不是日常习惯。”“吃是,吃好的不一定是。”“主考官”点点头。看来她认同了我的观点。 
  我转过头朝好朋友挤了挤眼睛。她向我束起了大拇指。 
  然后,过了一周,我接到通知,我被选上了。 
  航空公司要求我在五天内赶去报道。 

  可是,第二天,我便告诉父母,我不想去。 
  他们很惊讶,也很恼怒。 
  父亲砸掉了用了十多年的白瓷大杯子。我可以理解他们的气愤。完全可以。他们养了我二十年。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他们让我上了大学,并且满足了我一切的爱好。 
  我也许应该选择妥协。 
  但我没有。我说:我要去西部做老师。 
  父亲抓起我的衣领,用尽全身力气打了我一巴掌。 
  “你要敢那样做,就别认我这个爸爸。”他的脸被气得铁青。 
  我捂着比火烧还要灼热的脸,蜷缩在硬梆梆的木板床上。没有哭,只是觉得透骨的冷。 
  窗外的天空漆黑一片,没有月亮,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了。夜风肆虐的吹过梧桐的枝叶,几只鸟扑腾着向高空飞去。 
  我知道,他们根本不了解我内心的感觉。 
  我是一个无法忍受太多束缚的人。因为渴望灵魂的自由,己经让自己与这个社会的距离越来越远。 
  军训的时侯,我是挨骂最多的学员。 
  因为总是在队伍里动来动去。要不走慢了,要不走快了。 
  半个月的军训,感觉到自己快被废掉了。 

  但父母不明白这些。他们不让我走。我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唯一的寄托。 
  但最终,我还是走了。 
  留下一张纸条,偷了家里2000多块钱。跳上夜班的火车。我选择了离家出走。在我20岁的进侯火车飞驰在沿伸的铁轨上,当大片大片在黑夜里隐没了轮廓的麦田像一条暗地里的河涌动在我眼前时。 
  我知道。自己终于背弃了熟悉的城市。背弃爱我的家人。 
  我投奔了自己的理想,我投奔了一个庞大的未知。 

  2 

  遇到亦的时侯,我在一间酒吧里做兼职的歌手。 
  我能唱所有王菲的歌。不管是哪一种唱腔,我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 
  亦说:清,其实你可以去参加比赛,可以做歌手。你有这种天才。 
  他明亮的眼睛在暗黑的空气中闪烁着。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 
  对他微笑。 
  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人,他每天晚上都来听我唱歌。一个人坐在隐蔽的角落。他喜欢王菲,喜欢听王菲的《感情生活》我曾经告诉过他,我的梦想是成为作家。 
  “你相信吗?我真的能写。”“为什么现在不写了?”“挖得太深灵魂就空了。我现在需要的是钱。”“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是,钱真的很重要。”在休息的间隙,我坐在他对面和他说话。 
  他的眉头微微的皱在了一起。转身叫服务生给了我一杯冰镇啤酒。 “我不喝这个”我杯子推了回去。 
  他略微一怔。神色有些尴尬。然后把目光移到了灯光艳影的舞台上。架子鼓,电吉他演奏着很激烈的音乐。 
  “跳舞的女孩叫SINK,是我的朋友。”我说。 
  五彩的灯光打过来,落在他的脸上,让他的脸变得非常的模糊。 
  “下个月我会去北方。那里是我的家乡。不会再回来。我想带你走。清。”他突然的说,语气很平淡。他没看我。 

  SINK的舞跳得很好,底下开始有人鼓掌和吹口哨。 

  3 

  在夏天来临之前的某个晚上,我第一次见到亦。他穿着一件洗得很干净的白色T恤。休闲裤。平头。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 
  他坐在酒吧一个昏暗的角落。抽着烟。 
  我在台上唱歌。王菲的《感情生活》唱到中途的时侯,有人来找我。没见过那些人。但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来。 
  去给老板请假。老板是个40来岁的中年女人,却涂着年青女孩的银白色唇彩。找到她的时侯,她的旁边坐着一个20多岁年轻的男人。男人的手放在她的大腿上。 
  当我把目光移到他的手上时,他抽筋似的缩了回去。 
  我感到一阵尴尬。 
  “对不起,老板,今天有急事,想请个假。”我说。 
  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她说好。然后很不耐烦的命令我出去。 
  在我踏出门的那一刻,听见那个男人说:真扫兴。 
  接着是老板放纵的笑声。 

  在昏黑的走廊上,我预感着走出酒吧的那一刻会见到他。 
  他是唐,40来岁略微发胖的男人。 
  一个月前,他是我的男人。确切来说。我是他的女人。 
  我不爱他。 
  离开他的那个早晨,身上只剩下100块钱。没带任何衣物,我不打算再回头。 

  十分钟后,他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身边站着刚才到酒吧来找我的那几个人。 
  他穿的非常整齐。商场上混迹的那一身行头。他很有钱。却是白手起家。 
  这种人往往有一种暴虐的霸气。他们认为自己可以控制一切。就像他认为他可以完全控制我一样。我是他养的宠物。他想束缚我的一切。我的自由,我的生活,我的行踪。 
  他说:清,你逃不了的,你属于我。 
  我清楚得记得20岁那年,他是怎样把我带回家,然后告诉他太太,这是他远方的侄女。 


  这个城市是我丢失了所有梦想的地方。曾经满怀希望的跳下火车,投奔自己的理想。虽然没有辽阔的草原,也没有大漠苍烟。但天空的确很蓝,而且有大片大片的白云悠闲的飘扬。 
  我觉得够了,至少自由了,我很快乐。 
  提着行李包,在拥挤的人群里艰难的走着。在离出站口还有几米远的地方,一个女人突然的撞在了我的身上。她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 
  “没什么”我说。 
  然后她匆忙的离开,背影渐渐隐没在涌动的人海。 

  五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变成了穷光蛋。 
  那个女人偷光了我所有的钱。 

  而后发生的事,用几句话就可以描述。 

  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那个男人发现了我,救了我。在深夜的街头,他把车停在了我的面前。己经流浪了三天,我在发烧。他把我横抱起来,放进了车里。 
  半个月后,我做了他的情人。 
  他说他很爱我。但我知道他不会因为我而离婚。他告诉他太太:这是我远房的侄女。 
  他太太是个非常优雅有女人。有精致的五官和白晰的皮肤。她牵过我的手。对我微笑。 
  那一刻,我觉是自己是个畜生。 

  在酒吧的门口。 
  我和唐。 

  “清,回家吧。”他说。声音非常温柔。 
  “对不起,先生,没其他事,我必需回去了。”“你真的决定离开我?”“是,我真的决定。”“不后悔?”“不后悔。”啪! 
  一个响亮的声音。嘴角顿时渗出了鲜红的血。我倒在了地上,仰起头愤怒的直视他。 
  他的眼神开始变得潮湿。也许他会杀了我。我想。 
  这样也好,这样也好。至少不欠他什么了。 
  生活本来己经让人失望,死亡反而是一种解脱。 

  我开始笑起来,声音很轻。 
  在夜幕如水的空气中,闻到自己口腔里有浓稠的腥味。 

  然后,他转身走了。 

  在离我五米远的地方,又停下来,回过头。 

  他说:“清,记住,我很爱你。” 

  我发现他的眼眶里闪烁着泪光。 
  这是第一个说他爱我的男人,他是另一个女人的丈夫。他走了。黑暗中的背影突兀而苍老。 

  一滴冰冷的液体坠落到手臂上。低下头把它吮进嘴里。它的味道很咸,很酸。 
  但我相信,它是内心涌出的一滴液体。 

  回到酒吧,坐在吧台上。我要了一杯冰镇的啤酒。很大的一杯,足够可以把我灌醉。 
  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你忘却一切的话。我想那是酒。 
  第一次喝酒是在高中毕聚会的那一夜。几十个人围在一个雅间里,哭的哭,闹的闹。那己经是很久很久的事了。仿若隔世般的恍忽。但心情却是忘不了的。那种离别之前纯洁的纵情,只有一次,永远不会再重演。 
  那个穿着白色T恤,休闲裤,平头的男孩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正在极力回忆那一夜的场景。他身上有淡淡的古龙香水味。 
  他说:“HI,我叫亦。”然后我感到胃部一阵猛烈的翻腾。 
  他扶住了我。洁白的T恤顿时肮脏不堪。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两个月以后,他说他想带我走。 


  SINK:如果你很爱很爱一个人,你会把自己变成他的影子。 
  清:那不是要一辈跟着他。 
  SINK:是的,一辈子。 
  清:我相信自己不会变成任何人的影子。 
  SINK:那是因为你根本无法变成影子。你心里那盏灯己经灭了。 
  在漆黑的房间里,SINK和我躲在被窝里说话。 

  我喜欢这个女子。她很直率。 
  她知道我唱完歌后喜欢吃一两片生柠檬。 
  她知道我20岁离家出走。并且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做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情人。然后我离开了他,到这里唱歌,离开他时我23岁。身上只有100块钱。不打算再回头。 
  但这一切亦不知道。他最多知道我是个很会唱王菲的歌,因为生活所迫而在酒吧买唱的女子。另外,我的理想是成为作家。 
  也许当初我选择妥协。去航空公司或是其它大机构工作。我会接受他。并且让他带我走。但我不是。 
  时间己经磨光了所有的棱角。我是一个在理想中毁灭的人。 
  于是,我告诉亦,这里的生活很好,我很喜欢,不想离开。 
  他很失望。我料到他会很失望。 
  “我应该猜到你会有这样的选择。”他说“好好照顾自己,清。两年之内,如果你愿意。我会娶你。”他给了我北方那个家的电话。 
  一周后,他乘飞机走了。 
  我没去送他。 

  4 

  我开始向一些文学网站和杂志投稿。 
  这是在SINK的鼓动下做的决定。 
  她说清,相信你自己,你还可以写。还没被完全废掉。你的内心有很汹涌的潮水,如果不让它倾泄出来,你会被淹死。 
  那好,试试吧。我微笑着看她。 
  在那间我们一起住的小屋里。我重新拿起了笔和纸。但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还能写。 
  第一篇小说的名字叫《影子》。 
  女孩希望成为男孩眼里唯一的影子,最终她如愿以偿。但她却只能是一条影子而己。 
  男孩和另一个女了结了婚。 
  他很爱她,却不能给他承诺。 
  这里面有少年时的回忆。 
  我把它发到了一个文学论坛。因为太长。并没有多少人认真的看完。但SINK说不要紧。你写得很好。她很仔细的看了。看的时侯,厨房里正炖着给我喝的银耳汤。 
  SINK是个身才窈窕的女孩。有很长的很黑的头发和明亮的眼睛。 
  她从不告诉我她的过去。这就像隐藏在她心里一块庞大的阴影。从不拿来示人。 
  她每天晚上都要抱着我才能睡着。她说:“清,也许有一天我会爱上你。”“别胡说。”“骗你的,呵呵!”她伏在我的背上。看着我写字。长发倾泄下来,遮住了洁白的脸庞。她喜欢穿蓝色的棉布裙子。喜欢喝气味浓烈的白酒。黎明的时侯。我经常听见她一个人蹲在卫生间里抽泣。哭声被压抑着。渐渐变得像某种动物的呻吟。我从不安慰她。因为我知道。有些伤口是不能去窥探的。它们很深,正在腐烂。 
  我渐渐的收到了一些稿费。然后开始在一个电台做文字编辑。名字很好听,编辑,其实是给一档人文栏目写串词。 
  即使这样。我也觉得很开心。因为可以自由的写一些文字。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收入。再加上稿费和唱歌的钱,我相信很快就能完成我和SINK的那个“宏伟”的计划——开一家小的书店。 
  SINK说: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开一家书店,把很多很多的书码在木制架子上。孩子们不用花钱就可以进来看。然后我就座在他们中间,手里拿着一本小说,在细碎的阳光下悠闲的翻着。我会感到非常快乐。清。还有你,你陪着我,我们可以一直坐到黄昏。 
  我告诉她,会有那么一天的。到时侯我就可以回家了。我真的很久很久没有回过家了。我想念我的父母,想念我的城市。 
  “你的家在什么地方?”“南方”“是江南吗?”“不,是西南。”“你的家有什么好吃的吗?”SINK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如果有,带我一起走,好不好?”“好,我可以带你去吃火锅。”“火锅有什么好吃的?到处都有。”“不一样的。家乡的那种味道很辣,很香。”“那好,你肯定我带我去吗?”“是的,我肯定会带你去。” 

  5 

  然后,最终,我无法实现我的承诺。 
  八月,天气异常的炎热。阳光暴虐的撕裂着脆弱的皮肤。没有一丝微风。 
  八月,SINK住进了医院,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会独自躲在卫生间里哭。她得了白血病。只能活三个月或是半年。 
  八月,我开了那家书店。辞去了酒吧的工作,每天黄昏,我坐在木制的书架边,看着满天的云彩以扩散的姿态蔓延开来。 
  SINK不在我身边。 

  在医院寂静的回廊上,我听见自己的心脏发出了凄清的声音。它的跳动被压制在残忍的现实下面。渐渐丧失了生命力。 
  SINK的病情很严重。我知道,我注定要失去她了。 

  6 

  遇见唐的那个下午,我在书店里看书。 
  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头,是唐的太太。 
  旁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唐,一个是年轻的女孩。 
  我想,那可能是他们的女儿。 

  “还好吗?”唐问我。 
  他的手轻轻的放在太太的背上,唐的太太微笑着,他们的女儿长得很清秀。 
  “好。”“我们快移民了。”“是吗?恭喜恭喜。”唐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看着我,然后转过头去。把视线移向了对面的一个花店。 
  他对我说了这一生的最后一句话。 
  “清,再见。”我说“好,再见。”然后他带着太太,女儿,走进了拥挤的人海。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我知道。我们永远也不会再见了。 

  SINK的病越来越严重。我不得不将书店关掉,每日每夜守在她的病床边。 
  我知道她的日子不多。医生说:最多2周。 
  然后有一天黄昏,她的精神突然得特别好。她说她想出去走走。 
  “医生让你好好休息,乖!听话。”“清,我只是想去看看我们的书店。答应我,好不好。”她央求着我,眼睛里开始有了泪水。 
  我咬咬嘴唇。然后说:好吧。我答应你。但你必需向我保证,你会好好的,不会出任何问题。“”我向你保证。“ 

  我找来了轮椅。躲开护士和医生把她推出了医院。 

  一路上她很兴奋。像孩子似的问这问那。 
  “我们的书店是什么样的?”“不太,但有很多好看的书。”“清,你知道我最喜欢那位作家吗?”“让我猜猜。”我低下头,亲吻着她的头发。 
  “是安徒生。”她告诉我,然后把她的手放在了我的脸上。 
  “为什么?”“小时侯,我希望有一天能有一个骑着白马,穿着长靴的王子来把我接走。接到一个幸福的国度去。然后让我做他的王妃。这个愿望是不是很好笑?”“不是,很美。”“我五岁的时侯母亲去逝。父亲离家出走。剩下我和奶奶。奶奶把我养大。我很爱她。她让我上学。给我买很多的书。不过那些书全是从旧书摊买来的。我家很穷。后来。十六岁时,奶奶也死了。我一个人跳上火车,来到这座城市。十七岁开始在酒吧唱歌。然后跳艳舞。到现在,什么也没得到。失去的倒不少。不过,我很快乐。因为我有你。清,你爱我吗?”“是的,我爱你。”我俯在她耳边,轻轻的说。 

  霓虹深处的城市像一条浩如烟海的河流。万家灯火下的人群,像鱼一样在里面缓慢的游弋。林立的高楼把浓黑的天空剪碎成零乱的形态。 
  人潮涌动的街头。 
  两个孤单的女子。 
  她们彼此安慰,彼此照顾。直到有一天。彼此失去。 
  SINK死的那个早晨,我买了一大束百合花放在了她的身旁。 
  躺在洁白的病房,她的神情很闲静。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带着笑容。 
  她是在睡梦中死去的。她死的时侯,只有23岁。 

  尾声。 

  我结束了书店的营业。我准备回家。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到车站买了一张返乡的车票。 
  4年前,我离家出走,在这个站台丢失了所有的钱和希望。 
  4年后,我回家。在同一个站台,又找回了自己内心的理想。 
  命运完成了它的一次循环。 
  坐在奔驰的火车上。看着起伏在阳光下大片大片金色的麦田。 
  我想起了那些爱我和我爱的人的脸。唐的,亦的,SINK的。 
  他们会连同这四年的时光一起住进我的记忆。 

  天很蓝,云很白。 
  我微笑着,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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