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她,是经朋友的介绍,是毅的新任女朋友。
那天她穿着很朴素,一副乖乖女的形象,我看得出朋友很宠爱她,他给她喝的居然是可乐。
为什么我就没有过这等好的待遇,心理有些不平衡。
朋友们的嘻嘻哈哈与我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形成鲜明的对比,聆听着悠扬的乐声突然转换成震耳欲聋的歌曲,口袋手机的颤动惊醒了正在发呆中的我,随手接起,原来又是男女朋友间的闹情绪。
我把手机递上对面的男人,他叫南,我说,你女人找你,快接。
南接过手机后顺手关机。
酒吧吵杂的音乐淹灭了我的声音,在第二次,第三次,来电时,我气愤地对南说,你到底接还是不接。
幼稚。长这么大还是小孩子那样闹脾气。超不爽地在吼他。
我记得后来,毅抢了我的手机,把南拖到外面去了,一去就是一个多小时。滴滴哒哒,时针指向12点,酒精的发作导致我昏昏欲睡。
我就这样无聊的傻傻地摇了整晚的式子,而她一直都很安静,坐着把玩手机,很少说话。
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然后在他们来不及阻止我离开时就消黑夜中。
随手关掉手机,我就知道他们会一直播我的号码,直至我愿意接听为止。
别说我无所谓。因为我讨厌这种无止境。。。
朋友的婚礼上,我以一位伴娘的身份出现,胸口前的那串襟花很耀眼,配戴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皮肤,针刺的微弱麻痹。
牵动嘴角,已经硬化成为公式的笑容,拍照,新娘的美只永存于这一刻,快门一按,咔嚓。
固定的地方,固定的动作,固定的表情,固定的反复的一大串工作,即使喜喜洋洋,难免也会累倒。
我并不是一个称职的伴娘,疲劳已经写满整张脸蛋。
别说我无所谓。因为我非常厌倦那些重复的繁琐礼节。。。
那些噩梦又再出现了,接二连三地侵袭我的睡眠。
那年冬天,被朋友强拉到陌生的城镇玩,精疲力竭地躺卧在沙发打磕睡,当我醒来的时候酒吧已经打洋了,她却不知去向,我就这样被遗弃在那里。
凌震2点钟一个人端在人迹稀少的街道旁,与对面吃夜宵的店铺灯火通明成为讽刺的对比。很冷,单薄的衣服阻挡不住冰冷的寒风侵袭骨髓。
那时候走得匆促的关系,忘记带钱包,所以连打电话求救的办法也没有。
“先生,可以借一块钱让我先打个电话好吗?”放下自尊,为这区区一块钱像满街乞丐似的乞讨活命的良药。
我看到那些夜间的尤物在嘲笑我的愚昧,放肆在用刺眼的目光鄙视着自己。
如果那时候我可以乞求到这一块钱,我不知道我能打给谁,是遗弃我的那个朋友,还是家人,还是其他的朋友,我想我会握紧话筒,愣着站在那里发呆吧。
原来我的脑海记忆库里没有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存在,于是我注定一个人的漂荡。
那种恐惧至今还会令我心有余悸。我能安全回家,是那个好心的司机的关系,让我觉得上天还是眷顾我的吧。但我却多了一份认知,不属于那个年龄的。是悲哀还是遗憾。。。
朋友,你应该忘记了,此刻的笑脸,过去的曾经被时间洗脱得一干二净吧。
别说我无所谓。因为那些梦还时刻提醒着我的纯真。。。
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间地下的麦当劳,走进去的时候很多人,无时无刻的繁荣。
石市森林,建筑物高高挂起,只能从楼隙间透射进来的阳光看见自己的影子,不喜欢这种感觉,空气混浊。
一条条街道如同蜘蛛网一样让人无所顿然,我习惯不记路,间接我是方向感的白痴,于是迷失方向。
“你好,请问这条路怎么走才对。”谁说这个城市的人都懂得礼貌这个名词的,她只顾着走路,对我的疑问充耳不闻。
叹息间充满纳闷,抬起望向天空,一架飞机刚好划过视线,隆隆的嘈声过后,竟有瞬间永恒的感觉,突然想到很多事情,却没有语言。
远处是一个大型的游乐场,似乎做到的只能是顺着自己的喜好,任凭自己的意愿办事。
在坐上跳楼机的刹那,是瞬间坠落的感觉,心被抽空的快感,很令人忘怀,地心吸力的高速下坠,尖叫声、哭喊声、激昂声夹杂在一起,成为美丽的音符。
第一次时,害怕,陌生的恐惧,于是闭上眼睛将黑暗收进眼底里,任凭直觉去感受死亡的气息。
第二次时,同样,只不过是被冲阻力与高速的气流逼使闭上眼睛,被抛空的,尽管并不是死亡的威胁。
我想。该感谢那个转身离去的她,我到这里来已经没有遗憾了。
别说我无所谓。因为人都会有知觉,后知后觉。。。
我无法改变事实的初衷,我无法摆脱命运的愚弄,我无法给任何人神圣的承诺。
可是。别说我无所谓。。。
14.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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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著傷口。
宣判無期徒刑。
一如既往地鎖住記憶。
記住。我不是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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